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党委(总支)书记、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毕学军
副组长:李金成
成员:马莉、郭健翔、孙英杰、马继平
(二)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具体工作如下:
(1)根据学校博士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学院的招生实施细则(包括组织领导、综合考核办法、专业水平、专业素质和外语水平所占比重和具体要求、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2)按要求成立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工作;
(3)加强全体复试工作人员招生政策、纪律要求、实施细则、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5)负责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考核;
(6)负责本学院相关学科博士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专业课命题、阅卷、面试组织;
(7)审核本学院各学科面试成绩;
(8)安排专人及时回复考生及家长在复试过程中的咨询或质疑;
(9)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三)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由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作风过硬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和教授组成。同时配备2名由专职教师担任秘书(不参加评分)。复试小组成员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三、资格审查
(一)对考生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按照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二)初试、复试前,学校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审查过程中,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
(三)对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
四、初试、复试方式
本学院博士招生初试和复试全部采取现场方式。
五、初试
(一)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业务课一 (选一) |
2002 |
高等流体力学 |
2003 |
环境微生物学 |
2004 |
高等传热学 |
2005 |
建筑设计理论综合 |
业务课二 (选一) |
3007 |
给排水专业知识综合 |
3008 |
暖通专业知识综合 |
3009 |
建筑快题设计 |
3017 |
市政专业知识综合 |
(二)命题工作
博士研究生招生命题、制卷、评卷和成绩公布等工作,参照《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方案(修订)》(青理工研究生〔2019〕7号)执行。
(三)考试时间安排
初试时间如下:
5月19日下午2:00-5:00: 英语
5月20日上午8:00-11:00: 业务课一
5月20日下午2:00-5:00: 业务课二
初试地点为:1号教学楼B135
六、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按照不低于普通招考招生计划120%(生源不足除外)确定进入复试英语资格线。
(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
土木工程复试差额比例为200%。
土木水利复试差额比例为200%。
(三)复试时间、内容、形式及要求
1、复试时间定于5月21日上午8:30开始。地点为:1号教学楼B105
2、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水平、专业素质、外语水平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2)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文献阅读、摘要写作等。
专业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专家组成员当场实名且独立对申请者考核作全面综合评价,分别给出每个考生的专业水平、专业素质和外语水平三个单项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核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30%+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外语水平考核成绩*30%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综合考核过程严格按规范流程,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现场记录翔实,记录单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汇总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3、复试内容要求
(1)英语能力考核,主要为英语口语问答;
(2)个人简介、硕士科研经历及成果介绍、博士学习计划PPT展示(不超过5分钟);
(3)面试专家针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思想政治方面的问答。
(四)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总成绩。
2、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各学院分学科按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录取总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
(3)专业水平、专业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不合格(﹤60分)。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涉及作弊、违纪行为的。
(5)因受学校规定的导师招生名额限制,不愿意调整或不能调整到其他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的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顺序。土木工程和土木水利分别排序。
2、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学科考生录取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3、拟录取名单由工作小组对外公布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4、学院公布的拟录取名单由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将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5、因受学校规定的导师招生名额限制,进入拟录取名单不能被原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调至同一学科合格考生数少于招生上限的缺额导师,若考生不接受导师重新调整,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重新选择导师应按照录取顺序进行。调剂由考生本人申请,经报考导师和拟转入导师签字同意后,工作小组研究批准报领导小组审定。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学校巡查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招生过程中不讲原则、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学院的责任。学校将缩减责任学院博士生招生名额,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监督制度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巡查制度,巡查小组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面试现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
纪检监察部门: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四)信息公示制度
对考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学院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1、复试名单公布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成绩等。
2、拟录取名单公示
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回避制度
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研究生考试,不得参与当年的招生工作。
(六)复议制度
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七)学校和学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话咨询等方式,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向考生宣传解读学校和学院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特别是考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考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八)若我校招生政策与国家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文件为准。
(九)本办法由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政策和学校新订文件有冲突,以最新颁布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32-85071681,QQ:309452657
联系人:任老师。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