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进工程教育改革,持续提升环境领域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3年7月9-11日,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环境类教指委”)共同主办的“第十届环境类专业工程教育评价体系建设与教学改革研讨会”在天津社会山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我校作为合作单位,承办了“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设置及合理性评价”分会场。

全国环境类专业认证委员会主任委员郝吉明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任南琪院士、教育部环境类教指委主任贺克斌院士、环境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琪教授、华东理工大学乐清华教授、中国环科院副院长席北斗研究员等出席本次会议。全国各高校400余名教师参加了此次研讨会,我校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副院长孙英杰教授、环境工程系主任张宜升副教授等一行5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就“创新型+应用技术型”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建设/完善与运行、基于OBE理念的专业课程教学及课程达成评价、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培养及实践教学、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设置及合理性评价、毕业要求制定/分解与达成评价等我国环境领域工程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环境类专业认证委员会、江南大学张光生教授和孙英杰教授共同担任分会场召集人,孙英杰教授主持本次分会场。张光生教授做了题为“如何构建基于OBE理念的闭环式教学体系”的分会场主旨报告,孙英杰教授、中国海洋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赵阳国教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质评中心副主任韩芸教授、沈阳建筑大学评估认证中心主任徐丽副教授、山东建筑大学环工教研室副主任王宁副教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环境与安全工程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李石副教授、山东科技大学环工系主任胡术刚教授等作了主题报告。各位专家深入浅出,从不同角度论述认证过程中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设置及合理性评价,与会教师展开了精彩讨论。



环境工程专业是我校首批通过国际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之一,2019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3年6月通过专业工程教育认证中期审核。通过协办本次研讨会,我校教师进一步加深了对专业认证理念、专业内涵建设、专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认识,有助于剖析环境工程专业在专业认证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找准当前环境工程专业工程教育认证的着力点和前进方向,对环境工程专业认证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环境工程专业将继续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发挥认证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撰稿:孔巧平、张宜升; 审核:孙英杰、隋学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