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人:冷吉虎时间:2019年03月12日浏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改善博士生生源结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化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应用、创新思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下设综合考核专家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按照学校审核批准的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学院学科硕博连读申请考生的审核和综合评定工作。

(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长:毕学军

副组长:马莉、武周虎、刘长青

员:孙英杰、李金成、吕谋、宋志文、胡松涛、马继平、王海英、 罗思义

(三)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博士导师或教授(博士导师3名及以上)组成。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按照学校审核批准的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学科硕博连读申请考生的审核和综合评定工作。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研究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无补考或重修课,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同一年级本学科(专业)排名前30%硕士就读专业应与申请博士专业相同、相近且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三)英语水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2TOFEL考试成绩75分以上。

3GRE考试成绩295分(GMAT550分)以上。

4、雅思考试成绩5.5分以上。

5PETS-5考试成绩60分以上。

6、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英语国家连续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其中第(1)~(7)项的时间范围为近五年。

(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研究生在学期间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的国内外学术期刊正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获得国家奖学金。

3在国际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

(4)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四、选拔程序

(一)申请

符合选拔条件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按照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里的要求,于3151800前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申请材料提交等工作。

申请材料请自备底稿,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退还。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以下申请材料请报送至市北校区一号教学楼223甲任老师处审核:

一、《二零一九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青岛理工大学博士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青岛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四、取得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已公开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五、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密封后提交

六、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

七、三甲医院考生体检表。

(二) 资格审核

1、初审。学院组成材料审核工作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考生申请资格审核。

2、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将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材料送至考生所填报导师签署意见。导师依据考生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及提交的攻博期间研修计划书等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取消申请资格。导师根据评价结果和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足1:2推荐比例的,所有通过导师审核的考生全部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公示。学院将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复审。

(三) 综合考核

对经研究生处复审通过的申请者,学院将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及政审工作组分别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攻博期间研修计划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进行综合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一、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科研创新潜质。考核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考核专家组成员当场采取实名制独立对申请者面试作全面综合考核评价,并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专家组评定的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考核须规范,要有现场记录和考核成绩,考核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并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存档备查。

二、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工作。考核专家组成员通过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审查函调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录取

(一)学院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结果,在学校规定的招生名额范围内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外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负责。

(二)2019329日前,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申请人的《青岛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处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硕博连读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并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十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合格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名额分配

一、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本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当年招生简章招生名额的50%

二、硕博连读名额占学院当年招生名额,具体名额由学院根据当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选拔招生情况,在优先保证名额情况下确定。

三、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当年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1名,占指导教师当年招生名额。

七、其他

(一)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制招生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详细记录考核过程(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硕博连读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二)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招生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对未入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三)学院和校纪委监察处联合组成监察巡视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学院同时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时,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选拔工作实行督查制度,全过程接受监管督察。

学院办公室电话:0532-85071262,邮箱:hjcollege@qut.edu.cn

监察处电话:0532-85071099,邮箱:jiwei@qut.edu.cn。

学校研招办电话:0532-85071303,邮箱:yjshk@qut.edu.cn。